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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信体育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发布日期:2024-09-09    作者:     来源: 德信体育    点击:

德信体育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评审细则

根据德信体育官方网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长春工大学字 [2022] 24号)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修订本细则。

一、申请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评审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该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无正当理由不按期足额缴纳学费者;

2.参评学年有过不及格课程或学业成绩不合格;

3.正处于休学、保留学籍及延期毕业者;

4.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社会公德且造成不良影响者;

5.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记过(含记过)以上或两次(含两次)以上纪律处分者;

6.有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者;

7.无故不参加论文开题或开题不通过者;无故不参加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或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成绩评定为不合格者。

三、评审组织

1.学院成立相应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人数应为奇数),由公司党委书记、经理任组长,公司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研究生管理人员、研究生导师代表任成员。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学院评审委员会成员(成员人数应为单数),由公司党委书记、经理任组长,公司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研究生管理人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学院评审委员会名单的最终确定应在公司党政联席会上通过后开展工作,并将成员名单上报研究生工作处备案。

2.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成立以主管研究生工作经理为组长的材料审核领导小组,小组人数不少于3人。材料审核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参评研究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四、研究生学业成绩构成

学业奖学金评分为百分制。本着激发学习热情、激励科技创新、鼓励社会服务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遵守校规校纪情况、参与社会工作及各类文体活动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所占分值为10%;

2.研究生学业成绩、学术成果、导师推荐意见等方面评分,所占分值为90%。二年级研究生评审标准为学业成绩、导师意见等综合评分占60%,学术成果占30%,三年级研究生评审标准为学业成绩、导师意见等综合评分占20%,学术成果占70%;

3.学业奖学金评审突出本学科领域高水平学术成果的优势,对学术方面有特殊优异表现的研究生,经学院评审委员会讨论通过,可破格获得高额学业奖学金。

五、参评研究生的学术成果和科研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学术成果主要是指研究生在参评学年内通过参与导师团队研究工作发表的本学科学术论文、发明专利、以及各类学术竞赛获奖等;科研项目中,已结题项目和在研项目均可作为参评依据。

2.硕士研究生参评学术成果须为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取得,本人必须为学术成果(竞赛获奖除外)的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学术成果署名第一单位必须为德信体育官方网站,且学术成果(竞赛获奖除外)必须有导师参与。学术论文须见刊或有导师签字的录用通知(不得使用电子签名);导师对学术成果和录用通知(投稿系统可以导出)的真实性和时效性负责。(学术论文未按录用通知时间见刊,取消获奖资格,并收回已发放的奖学金,名额不得递补)。

3.学术成果和学术竞赛获奖有效截止日期为参评年度8月31日,各类成果不得重复使用。不同级别同一竞赛取最高分,不做累加。

六、计分规则

(一)学习成绩(研二60分;研三20分)

1.研究生的学习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理论研究(课程、文献阅读、开题报告等)成绩占50%、学科实践(设计展、工作室研究)成绩占30%、综合素质培养(参加学术会议、研究生讲座、辅助导师项目研究等)成绩占20%;三部分成绩均以各课程、内容的平均分记取。

2.将不同年级研究生已取得的成绩求和,一年级研究生的得分乘以60%,二年级研究生的得分乘以20%,即分别为各研究生学习成绩最终得分。

(二)学术论文与科研竞赛(研二30分;研三70分)

研究生的学术论文、科研竞赛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学术论文占50%、科研与竞赛获奖占50%,具体如下:

1.学术论文:50分

研究生所发表学术论文的期刊类别必须符合德信体育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相关规定。

1)按研究生所发表论文质量、层次排序并得分,层次相同再比较数量;

2)论文层次与所占比例:发表A&HCI、SCI、SSCI及CSSCI论文占25分;发表EI(非会议)、北大核心期刊占15分;EI(会议)、省级期刊、会议论文(论文集出版)占10分。

2.科研与竞赛:50分

1)按研究生科研能力、水平与竞赛层次、获奖级别排序并得分;层次相同再比较数量;

2)科研层次与所占比例:研究生本人为省级纵向科研课题负责人、国家发明专利排名第一(或除导师外排名第一)的占25分;参与导师课题,并有第一署名研究成果发表的占10分;参与导师课题,暂无研究成果发表(经导师确认签字)的占5分;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软件著作权排名第一(或除导师外排名第一)的占8分;

3)竞赛获奖层次与所占比例:占25分,其中:高水平国际设计竞赛、挑战杯、互联网+、创青春大赛等占15分;国家级学会、协会、高水平设计竞赛占10分;省级竞赛占6分(吉林省教育厅、科技厅等官方机构以及协会、学会等主办竞赛6分,外省主办竞赛3分)(注:同届同一竞赛取最高奖项,要求网上有公开信息可查);

4)将不同年级研究生个人的上述成绩求和,二年级研究生的得分乘以30%,三年级研究生的得分乘以70%,即分别为各研究生科研与竞赛最终得分。

(三)政治思想与学业表现(10分)

按德信体育《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智育部分)》的评定规则评定。

七、归责原则与其他要求

1.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的本学科领域的学术成果,须经指导教师审核、把关,如果因指导教师审核、把关不严或者未进行审核、把关,出现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的情况,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追究研究生本人及指导教师的责任。

2.在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束后,若发现获奖研究生存在学术不端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将收回其所获学业奖学金,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研究生取得的其他科研成果与学术荣誉,在得分相同时,作为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或学业奖学金中更高级别奖励的优先条件。

4.研究生提交学业奖学金评审申请表2份,经导师签字后,与其他证明自己学习与科研竞赛成果的材料原件装袋(外面另贴一张申请表)上报研究生秘书。

5.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评审委员会将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八、本评审细则由德信体育负责解释。




                 德信体育                                  20249月6







德信体育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细则(德育部分)

(20249月修订)

按照《德信体育官方网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研究生工作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细则(德育部分)》的相关规定,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百分制的评分标准中,德育部分占有10%的比重。为做好该项工作,结合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实际,特制定本评分细则。

德育成绩主要是从研究生思想政治、日常管理、学团活动、社会工作、各类文体活动所获荣誉等方面进行评分。德育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基础分为70分;研究生在学团活动、社会工作中的积极表现和在各类文体活动中所获得的荣誉等视情况进行加分,总分累计超过满分100分的,按100分计。

一、基础分

基础分为70分,主要包括: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二、校园文化活动

1.代表学校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学术活动、科技活动等 4分/项。

2.参与学校举行的各类集体活动,如文艺晚会、运动会等3分/项。

3.参与学院、班级组织的各类活动,2分/项。

4.参加各项志愿服务活动,2分/项。

5.各类活动观众,1分/项。

三、社会工作

研究生社会工作主要指研究生主动担任辅导员助理、主要研究生干部等相关工作,并能够在研究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过程中发挥作用,做出表率和积极的贡献。

具体评分办法:

1.研究生本人递交参评年度的工作总结。

2.校研究生会成员由研究生工作处给予评分或证明,院研究生会成员由院团委书记和研究生辅导员给予评分。

3、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由院研究生党支部书记与研究辅导员共同进行评分。

4.研究生会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工作人员由校研究生会主席团给予评分或证明。

5.各研究生班级的团支书、班长由研究生辅导员进行评分。

6.研究生团组织、研究生会部门负责人由团委、研究生会进行评分。

7.班级干部(除班长、团支书外)由所在班级班长、团支书进行评分。

8.公司研究生辅导员助理评分标准参照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由研究生辅导员进行评分。

9.兼任多个职务的员工,评分不累加,只计最高得分。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担任职务

评分范围

校、院两级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0—15

校、院两级研究生会其他主要干部、班级班长、团支书支部委员会委员

0—10

校、院两级研究生会其他干部、其他班级干部

0—7

四、所获荣誉

参加各类校园文化及志愿服务活动所获得的荣誉(学院已认定加分的项目除外),需要申请者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若有多项荣誉,可以累加。

具体的评分标准如下:


一等

二等

三等

优秀奖

国家级

20

16

14

10

省级

16

14

12

8

校级

10

8

6

4

院级

6

4

3

2

五、扣分项目

为维护文明、安全、团结、有序的研究生学习、生活环境,将对研究生中出现违反管理规定情节较轻的情况予以扣分,对于违反纪律的直接取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

具体办法:

1.使用或私藏违章电器者,取消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

2.无故不参加研究生工作处和学院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如新生入学教育大会、校运动会、硕士研究生毕业典礼等)一次扣20分,出现迟到、早退现象一次扣5分。

3.无故不参加校、院、班级组织的常规性的各类集体活动者,每次扣8分。

4.评定小组根据班级课堂考勤记录或任课老师考勤记录对无故旷课者,每次扣5分。

5.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未能按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经常有与研究生身份不符的言行及表现者,由班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小组视情况扣除一定分数。

6.违反校园防疫要求,视情节严重,情节较轻者发现一次扣30分;情节严重者则取消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

六、评分程序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中德育部分评定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小组,评定小组由5人组成,组长由班长担任,成员由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和男女生各一名普通同学代表组成。各班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小组成员名单需在学院内进行2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由该评定小组进行评分。

2.公司召开由各班级学业奖学金评定小组成员参加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会,对学业奖学金评分细则进行学习,对小组成员进行培训。

3.班级学业奖学金评定小组对申请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同学上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按项进行评分,并进行2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有异议,由学院员工工作办公室进行复审。

4.公示无异议后,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德育成绩交给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计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总分。


附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德育成绩评分表

德信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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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德育成绩评分表

姓名


专业


班级


学号


一、基础分                     本项总得分:70分

二、校园文化活动                  本项总得分:

类别

活动名称

得分

1



2



3



4



三、社会工作                      本项总得分:

担任职务

得分





四、所获荣誉                     本项总得分:

荣誉级别

荣誉名称

分值










五、扣分项目                     本项总扣分:

扣分说明


扣分


最终得分


研究生本人签字:

班级评定小组组长签字:

辅导员签字:

(本表中各项可根据每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增减)